关于组织推荐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0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10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研究水平和效益,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启动新一批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校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专家推荐领域包括教育综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科学教育、农村教育、民族教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教育评价、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数字化、教育技术装备、语言文字与教材。

二、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治学严谨,原则性强。

2.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3.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部级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必要条件

1.各单位推荐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以下条件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社团兼()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5)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其成果被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

三、推荐办法

()专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推荐的方式。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审核专家资格,通过综合评估的专家进入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

()我校限制推荐 5

()专家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

请各单位于2025612日下午17:00前完成推荐工作并排序,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表与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9-9),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66455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推荐表.docx附件2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发展部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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